第(2/3)页 “果,乙听从了甲的话,结束了甲的生命。” “应该予以轻罪判罚,而不是重罪判罚。” 嬴城说罢,目光扫向了四周。 暂时没有人发表意见,也没有什么动静。 好像每个人都在沉思。 “法律是入罪的依据,道德是出罪的依据!”嬴城忍不住的再次重复了这句话。 说了这么一大堆废话,他的核心思想,就是要将这句话给传达出去。 可是,竟然没有人给点反应。 “法律是入罪的依据,道德是出罪的依据!”嬴城再次重复。 可是。 却引来了李瞻,大史令几个人奇怪的凝视! 好吧! 嬴城闭嘴不说话,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色。 他不能掰开别人的脑袋把这句话给灌进去。 既然是讨论,就畅所欲言。 并不一定要辩出来一个对错。 对于嬴城而言。 这也只是他想从案例之中来讨论出一个立法之时需要考虑到的因素。 正如这句经典的律法名言,就是他想要夹杂的一些关于律法的思考。 只有如此。 才能为大秦此法立法提供一个思考和衡量的依据。 而不是非要在这里辨别出一个是非黑白出来。 同时。 这些案例之中,还有经商之类,威胁大秦稳定之类,官员违法之类。 这些都是需要去衡量和思考的。 如果在现在立法的时候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。 那么。 在将来,有人再提出来一个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士大夫这样的带着极度浓烈色彩的阶级法。 那么今日他所做的一切,就白费了。 所以,他必须要站在后世的眼光下对立法一事进行一个有效的规避。 “倒是可以这么判!” 终于,丞相府大史令,在思考了许久之后,觉得嬴城说的有点道理, “毕竟,站在为人子的角度上,乙已经尽力了,同样,甲瘫痪十年已经没有生念,我们不能以寻常的伦理道德来评判。” 可话语未落,丞相司直就摇头道:“但是不可否认的,甲有罪这个事实。” “同时,道德可以作为制定律法的考虑因素,但决不能影响律法判决。” “礼无标准,每个人对礼的标准也不一样,在执法之时,不能因人而议来决定律法的判罚,且,必须按程序来判罚。” “这是律法的底线!” 奉常令城陈强也跟着补充道:“而且,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另一个问题。” “若据此判罚,便是桉例,此后有人效仿又该如何,其家中情况又以何做依据,这没有调查的基础。” 然后。 争论了许久,还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。 而且,支持李瞻判决的多,嬴城只能是暂时掠过,道:“第二个!” “这第二个,我认为,不能以此捉拿甲!”李瞻笑了笑,对各类案件得心应手。 “刑狱案件,必须要有审理判决的律法条例,并对案件进行调查,勘验,审讯等,拿到切实的证据,以此定罪。” “没有证据,就不能捕风捉影。” 大史令却摇了摇头道:“但事实就是,甲的确为罪犯,府衙经过调查,勘验等过程可以确定就是甲,只缺少实证,据此捉拿,皆大欢喜,可以有。” 话音未落,就有人反对道: “律法以法论,自有程序,此举无异于先以恶定罪,那规定律法程序有何用?” 第(2/3)页